释义 |
一、我要离婚怎样起诉离婚 1、当事人想离婚要提起诉讼的,可以准备起诉状以及与案件相关的证据材料递交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的法定条件为原告要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要有明确的被告,要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及事实和理由等。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二、起诉离婚的流程是什么 1、起诉阶段。原告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书、副本及相关的证据;人民法院接受原告提交的文件、材料,进行审查;经审查起诉符合法律规定、要求,作出受理决定并立案,反之则退回原告文件及材料,并告之不予受理的理由。 2、答辩阶段。人民法院决定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原告的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并告知被告作出书面答辩;告自收到人民法院送达的起诉书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书面答辩;被告在十五日内不提出答辩,人民法院照常审理案件并作出判决;如果被告确因非个人意志的原因在十五日内不能作出答辩,可以据实向人民法院申请,请求延期,人民法院院长可以作出延期的决定。 3、开庭审理阶段。这一阶段进入离婚诉讼的实质性阶段,主要是审查证据,查明案情,分清是非,确认当事人的权利、义务。 4、离婚诉讼结束。但如果不服法庭判决,可以在收到判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逾期不提起上诉,判决书生效。对生效的离婚判决不服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不能申请再审,只能就有关的财产分割和子女抚育问题申请再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