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四川省退役士兵考公务员政策如下: 1、优先征集 大学毕业生优先报名应征、优先体检政考、优先审批定兵、优先分配去向。鼓励高级技工学校和技师学院取得高级工以上职业资格证书的毕业生参军入伍,按照大学毕业生落实优先政策和相关待遇。 2、 按期毕业 上半年应征入伍的毕业年级大学生毕业实习可在部队完成(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由县级兵役机关提供服役证明材料,所在高校应按规定颁发毕业证书。应征入伍毕业年级大学生凭《大学生预定兵通知书》参加毕业评审,所在高校应开辟毕业设计和论文答辩绿色通道,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应授予相应学位。 3、 学费资助 对应征入伍服兵役(含义务兵和直接招收士官)的高校全日制毕业生或在校学生,入伍时对其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实行一次性补偿或代偿;入伍前正在高校就读的全日制学生,服役期间按有关规定保留学籍或入学资格,退役后自愿复学或入学的,实行学费减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和学费减免标准,本专科学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 4、 发放奖励金 全日制高校毕业生参军入伍,专科按每人不少于4000元的标准、本科按每人不少于5000元的标准发放入伍奖励金;硕士研究生参军,按每人不少于6000元的标准发放入伍奖励金。各地在此基础上均有较大幅度提高,具体标准由各地自行确定。 5、发放津贴 入伍后衣食住行医等由国家供给,两年服义务兵役期间共发津贴费25200元,担任班长的每年增加3360元,担任副班长的每年增加2400元。 法律依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第八条 事业单位新聘用工作人员,应当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但是,国家政策性安置、按照人事管理权限由上级任命、涉密岗位等人员除外。第九条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制定公开招聘方案; (二)公布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等招聘信息; (三)审查应聘人员资格条件; (四)考试、考察; (五)体检; (六)公示拟聘人员名单; (七)订立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