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三大亮点如下: 1、增加处罚种类,根据规定:行政处罚的种类:警告、通报批评;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暂扣许可证件,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行政拘留;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2、下放处罚权限,根据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可以决定将基层管理迫切需要的县级人民政府部门的行政处罚权交由能够有效承接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行使,并定期组织评估。决定应当公布。承接行政处罚权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加强执法能力建设,按照规定范围、依照法定程序实施行政处罚。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应当加强组织协调、业务指导、执法监督,建立健全行政处罚协调配合机制,完善评议、考核制度; 3、延长追究时效,根据规定: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涉及公民生命健康安全、金融安全且有危害后果的,上述期限延长至五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五条 行政处罚遵循公正、公开的原则。 设定和实施行政处罚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与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 对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的规定必须公布;未经公布的,不得作为行政处罚的依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