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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药品管理法规定哪些属于劣药
释义
    药品管理法规定属于劣药的情形有:
    1、药品成份的含量不符合国家药品标准;
    2、被污染的药品;
    3、未标明或者更改有效期的药品;
    4、未注明或者更改产品批号的药品;
    5、超过有效期的药品;
    6、擅自添加防腐剂、辅料的药品;
    7、其他不符合药品标准的药品。
    药品管理法规定按假药论处的六种情形,主要包括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禁止使用的药品、依照药品管理法必须批准而未经批准生产、进口,或者依照药品管理法必须检验而未经检验即销售的药品、变质的药品、被污染的药品、使用依照药品管理法必须取得批准文号而未取得批准文号的原料药生产的药品、所标明的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超出规定范围的药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条
    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根据监督管理的需要,可以对药品质量进行抽查检验。抽查检验应当按照规定抽样,并不得收取任何费用;抽样应当购买样品。所需费用按照国务院规定列支。对有证据证明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药品及其有关材料,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可以查封、扣押,并在七日内作出行政处理决定;药品需要检验的,应当自检验报告书发出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行政处理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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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1 10:50: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