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1)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属于个人财产,在离婚时不分割;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可以协商分割,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2)如果在结婚后,父母出钱买房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可以由双方协商分割,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裁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