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因私申请需查询出入境记录的中国公民(含港澳台人员),可持本人有效出入境证件或居民身份证,提交《查询出入境记录申请表》,至市级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接待大厅查询本人近5年内的出入境记录。未满16周岁的,由监护人陪同申请办理查询业务,需交验申请人的出入境证件或者户口簿原件、监护人的身份证件及能够证明监护关系的材料。公安边检部门和出入境管理部门可以查到个人的出入境记录。 法律依据:《公安机关查询出入境记录工作规定》 第八条 因私申请查询出入境记录,应当由公民本人申请办理,提交《查询出入境记录申请表》,并交验本人的出入境证件或者居民身份证原件。未满16周岁的,由监护人陪同申请办理,交验申请人的出入境证件或者户口薄原件、监护人的身份证件及能够证明监护关系的材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