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姓名权和名誉权的区别 |
释义 | 姓名权和名誉权的区别:姓名权是公名依法享有决定、使用、变更姓名,并且排除他人侵害的权利。所谓名誉权,是人们依法享有的对自己所获得的客观社会评价,除非他人侵害的权力。姓名权是公民作为民事主体不可缺少的一项重要权利。名誉权是指公民或法人对自己在社会生活中所获得的社会评价即自己的名誉,依法所享有的不可侵犯的权利。 一、自然人应当随父姓或者母姓,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在父姓和母姓之外选取姓氏: 1、选取其他直系长辈血亲的姓氏; 2、因由法定扶养人以外的人扶养而选取扶养人姓氏; 3、有不违背公序良俗的其他正当理由。 二、行为人为公共利益实施新闻报道、舆论监督等行为,影响他人名誉的,不承担民事责任,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1、捏造、歪曲事实; 2、对他人提供的严重失实内容未尽到合理核实义务; 3、使用侮辱性言辞等贬损他人名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一十条 自然人享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等权利。法人、非法人组织享有名称权、名誉权和荣誉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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