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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强奸女性在证明书写上自愿的还会被告嘛
释义
    律师分析:
    在事实发生过程要看是否采取了暴力,威胁,胁迫等手段违背了妇女的意志。如果妇女一方说是自愿的,同时又没有其他证据能够证实存在违背妇女意志的行为,那么从犯罪构成要件来看,不会构成强奸罪。1、行为人明知是不满十四岁的幼女而与其发生性关系,不论幼女是否自愿,均应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二款规定,以强奸罪定罪处罚;2、行为人确实不知对方不满十四岁,双方自愿发生性关系,未造成严重后果,情节显著轻微的,不认为是犯罪。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三十六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奸淫幼女的;(四)二人以上轮奸的;(五)奸淫不满十周岁的幼女或者造成幼女伤害的;(六)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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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5 13:17: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