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无法消除。根据国家档案管理规定,包括吸毒行为、犯罪行为等记录都将被永久保存。无法消除但却可以取消动态监管。动态管控是2006年公安部推出的一项禁毒措施,全称为”吸毒人员网上动态管控预警系统”,收录了全国登记在册的吸毒人员以及其他一些有过毒品犯罪记录的人员信息,被录入人员只要使用与本人身份证,系统都会自动预警,当地民警将会对其进行跟踪和盘查。取消上述动态管控,需要成功戒毒三年以上,也就是从最后一次吸毒被抓释放后超过三年后,向当地派出所开具证明,再去禁毒管理机关申请取消,监管等级将由黄色管控变更为蓝色关注,此后使用身份证件不会预警,极大减少对工作和生活的影响。 《中华人民共和国 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七十四条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十三条 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