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协议书在哪里拿才有法律效应 |
释义 | 离婚协议书具有法律效力:双方签订的离婚协议所附条件就是要协议离婚,所附期限是双方到婚姻登记机关领取离婚证。当这两种情况符合时双方所签订的离婚协议才生效。离婚协议书在领取离婚证之前,由民政部门作为第三方确认之后领取离婚证,此时的离婚协议书才正式生效,当然离婚协议书的内容也必须要保证其有效性,否则也是无效的协议。如果违反了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合同条款,也是不具有法律效应,所以说离婚协议书,双方都必须是在合法的状态内,否则该合同或者是相应的条款也是无效的。 还有一种情况就是在离婚协议书的时候,有一方并非出自于自愿自愿,而是被欺骗被胁迫甚至是被威胁的情况下,无奈之中签订了离婚协议书,这一行为是完全违背了双方的签订协议的真实意愿,这样的协议也是不具法律效力的。以此来看,我们在签离婚协议的时候,必须是双方自愿公平公正公开的情况下进行签署的,在如果有任何一方不愿意或者是被胁迫的状态下,都不能够承认该协议的有效性,同时我们在签订了离婚协议之后,如果一直没有领取离婚证,离婚协议的内容也是没有办法生效的,只有按协议离婚的程序。领取了离婚证之后,该离婚协议才能够正式生效,如果走的是诉讼流程,在法院下达了审判书之后,如果在这时也有法院认可的离婚协议书,也才在法院的判决生效之后离婚协议书也才开始生效。 其实你会协议书也就相当于是一个合同,我们在平时签合同的时候,所应该注意的方方面面,也同样适用于你会协议书,因为这是一个双方的,对于某一些内容进行约束的书面证明,在签署的时候一定要谨慎,而且关于各条款以及约束内容一定要是合理才有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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