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我国的工伤保险条例对工伤四级的赔偿标准作出了相关的规定。会先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四级伤残的是十八个月的本人工资。单位会按月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伤残津贴,四级伤残的是百分之七十五的本人工资。如果伤残津贴低于最低工资标准,那工伤保险基金会补足差额。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4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2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0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