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一式两份的协议只签了一份的,协议仍然有效,因只有一份,故有一方当事人必然无法持有协议原件,这是有巨大法律风险的: 1、持有方有单方修改协议内容的可能,如果另一方无法证明协议是一方事后单方修改或未经同意修改的,则在法律上要以修改后的协议内容为准,这样就可能会对另一方产生不利影响。 2、如果因履行协议产生纠纷,不持有协议的一方想要维权的,因无法提供协议,就有可能无法按协议约定来追究对方的法律责任,对自己的维权造成法律阻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九十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第五百零二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