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入党 |
释义 | 法律分析:1、要求入党的人,必须自愿,由本人向党组织写出申请,一般采用书面形式。 2、通过党组织培养、教育、考察,条件成熟准备发展其入党时,必须填写《入党志愿书》。《入党志愿书》是党组织对申请入党者进行审查的主要依据。本人在填写《入党志愿书》时必须严肃认真,忠诚老实,不得有任何虚假和隐瞒。 3、要有两名正式党员负责介绍。入党介绍人可以由申请入党人自己约请,也可由党组织推荐担任。 4、接受新党员入党,必须召开党支部大会讨论并作出决议。讨论前支部委员会要认真审查《入党志愿书》和入党介绍人的资格,听取党内外群众的意见。申请入党者应参加支部大会。讨论后表决通过形成决议,写进《入党志愿书》,及时报党委审批。支部大会一次讨论几个人入党时,必须逐个讨论和表决。 5、上级党组织在审批接收新党员时,必须经过委员会集体讨论决定。审批前,必须指派专人(党委委员或组织委员)审查《入党志愿书》,并同申请人有针对性的谈话,作进一步的考察。 6、发展对象被批准为预备党员后,要面向党旗进行入党宣誓。 7、预备党员预备期满,党支部应及时讨论其能否转为正式党员,并作出决议上报党组织批准。 法律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 第一条 年满十八岁的中国工人、农民、军人、知识分子和其他社会阶层的先进分子,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愿意参加党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党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党费的,可以申请加入中国共产党。 第五条 发展党员,必须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经过党的支部,坚持个别吸收的原则。申请入党的人,要填写入党志愿书,要有两名正式党员作介绍人,要经过支部大会通过和上级党组织批准,并且经过预备期的考察,才能成为正式党员。介绍人要认真了解申请人的思想、品质、经历和工作表现,向他解释党的纲领和党的章程,说明党员的条件、义务和权利,并向党组织作出负责的报告。党的支部委员会对申请入党的人,要注意征求党内外有关群众的意见,进行严格的审查,认为合格后再提交支部大会讨论。上级党组织在批准申请人入党以前,要派人同他谈话,作进一步的了解,并帮助他提高对党的认识。在特殊情况下,党的中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委员会可以直接接收党员。 第六条 预备党员必须面向党旗进行入党宣誓。誓词如下:我志愿加入中国共产党,拥护党的纲领,遵守党的章程,履行党员义务,执行党的决定,严守党的纪律,保守党的秘密,对党忠诚,积极工作,为共产主义奋斗终身,随时准备为党和人民牺牲一切,永不叛党。 第七条 预备党员的预备期为一年。党组织对预备党员应当认真教育和考察。预备党员的义务同正式党员一样。预备党员的权利,除了没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以外,也同正式党员一样。预备党员预备期满,党的支部应当及时讨论他能否转为正式党员。认真履行党员义务,具备党员条件的,应当按期转为正式党员;需要继续考察和教育的,可以延长预备期,但不能超过一年;不履行党员义务,不具备党员条件的,应当取消预备党员资格。预备党员转为正式党员,或延长预备期,或取消预备党员资格,都应当经支部大会讨论通过和上级党组织批准。预备党员的预备期,从支部大会通过他为预备党员之日算起。党员的党龄,从预备期满转为正式党员之日算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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