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外墙节能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是什么? |
释义 | (一)技术文件 1、经审图机构审查通过的节能设计图及相关的技术文件(如节能设计说明、节能设计计算书等); 2、外墙墙体、屋面和热桥部位的保温施工做法或施工方案的设计说明及构造图; 3、制造试样所用的建筑和保温材料 墙体试样:如是普通粘土空心砖墙则应索取普通粘土空心砖约60块,如是小型空心砌块(190×190×390)墙则应索取14块整块和7块半块小型空心砌块; 屋顶试样:应索取0.20立方米混凝土材料; 砂:约200公斤; 胶凝材料(水泥30公斤、石灰膏10公斤等); 保温材料及安装保温材料的附件(按1.5平方米计算); 抹面材料和饰面材料(按1.5平方米计算)。 (二)围护结构现场实体检测 已经封顶或已经竣工的单位工程项目,在验收前都应该做围护结构现场实体检测。检测抽样方法:单位工程采用相同材料、工艺和施工做法的墙体,每500~1000m2面积划分为一个检验批,不足500m2也为一个检验批。同一检验批中检测数量不得少于3套(间),其中顶层不得少于1套(间);当检验批中总套数不足3套(间)时,应全数检测。受检部位应从受检住户或房间的主体围护结构中综合选取,每一受检住户或房间,受检部位不得少于一处。 (依据:GB50411-2007中的4.1.6;《民用建筑节能检验规范》DB45/T393-2007中的10.2。) (三)建筑节能检测验收的有关规定: 1、检测依据: (1)《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411-2007 (2)《民用建筑节能检验规范》DB45/T393-2007 (3)广西建设厅文件“关于转发建设部发布国家标准《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公告的通知”(桂建管〈2008〉20号)。 2、建筑节能工程验收项目的划分: (1)墙体节能工程; (2)幕墙节能工程; (3)门窗节能工程; (4)屋面节能工程; (5)地面节能工程; (6)采暖节能工程; (7)通风与空气调节节能工程; (8)空调与采暖系统的冷热源及管网节能工程; (9)配电与照明节能工程; (10)监测与控制节能工程; 3、建筑节能工程应按照分项工程进行验收。当建筑节能分项工程的工程量较大时,将分项工程划分为若干检验批进行验收: 4、当建筑节能工程验收无法按照上述要求划分分项工程或检验批时,可由建设、监理、施工等各方协商进行划分。但验收项目、验收内容、验收标准和验收记录均应遵本规范的规定。 一、工程质量验收的程序与组织 检验批和分项工程应该由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施工单位 项目专业质量(技术)负责人等进行验收。 分部工程应该由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质量负责人等进行验收。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分部工程的勘察,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和施工单位技术,质量负责人等进行验收 单位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应自行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检查评定,并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验收报告。 建设单位接到工程验收报告后,应由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施工(含分包),设计,监理等单位负责人进行单位工程验收。 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应在规定的时间内(15天)将竣工报告和有关文件,报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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