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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教育惩处相结合政策的理解
释义
    1.一般是先教育,责令限期整改,屡教不改采取处罚措施。
    2.处罚过程中如配合调查,以教育为本,一般处罚或视情节从轻处罚。如不配合调查,可从重处罚。
    3.送达处罚决定书时可视情况进行法律法规宣传教育。
    教育政策的作用
    教育政策的一般作用概括为:导向作用、协调作用、控制作用和规范作用等。
    (1)导向作用。导向作用是指教育政策对人们的教育行为和教育活动的发展方向具有引导作用。
    (2)协调作用。协调作用是指教育政策对教育发展过程中的各种失衡状态的制约和调节能力。
    (3)控制作用。控制作用是指教育政策制定者通过教育政策对人们的教育行为和教育活动发展的制约和促进,以实现对整个社会教育活动的控制。
    (4)规范作用。教育政策是社会规范的一种,规范作用是其最基本的作用。依法治教并不否定教育政策的规范功能。相反,由于教育政策和教育法律具有各自不同的特点和不同的调整范围,使得两者在调整教育领域中的社会关系时具有各自特有的优势。
    双减教育政策
    教育部新消息,“双减政策”正式实施,教育机构将进入寒冬
    一减:严禁家长批改作业,教师可“弹性上下班”。
    在双减政策中,明确要求要全面缩减学生的作业总量和时长,并需要老师合理规划作业的机构,和作业的设计质量,有效提高学生通过作业的学习效率。并且明确禁止老师要求家长批改作业,或变相给家长布置作业。
    二减:学科类机构严禁上市,不得在节假日开展学科类培训。
    除了减轻家长的发展,更重要的是减轻学生的负担,在双减政策中明确要求严禁学科类补课机构上市,贯彻任何教育机构都要统一登记为非盈利机构,对非学科培训机构也要加强审批资质,严禁和教育相关的任何机构进行资本化运作,保证让绝大部分的学生能上得起学。
    法律依据
    《处罚和教育相结合原则》规定 处罚与教育相结合,一方面是说要对违反行政管理法律规范的行政相对人进行惩罚,另一方面也要教育他们自觉遵守法律,行政处罚主要是通过对违反行政法义务的行政相对人进行惩罚,从而对其本人及其他行政管理相对人产生威慑作用,抑制并预防将来可能的对行政管理秩序的侵害。所以处罚本身具有很强的教育作用。这种教育作用,一是通过对违法的行政相对人实施处罚并对其进行思想教育,使其从思想上认识到自己行为的危害性,做到以后不再违法,以达到教育目的;二是通过实施行政处罚,以国家强制力所产生的威慑作用对其他行政相对人起到警戒作用,使其悬崖勒马,自觉守法,从而收到预防教育的效果。但是,教育须以处罚为后盾,教育代替不了处罚,对应受处罚的违法行为人在给予处罚时予以帮助,二者相辅相成,不可偏废。只有这样,才能达到制止、预防违法行为侵害社会的功效。
    
     该内容由 许乃义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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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7 18:48: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