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教育惩处相结合政策的理解
释义
    1.一般是先教育,责令限期整改,屡教不改采取处罚措施。
    2.处罚过程中如配合调查,以教育为本,一般处罚或视情节从轻处罚。如不配合调查,可从重处罚。
    3.送达处罚决定书时可视情况进行法律法规宣传教育。
    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原则是什么
    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原则指的是对违反法律要求的行为人施以处罚,使违法行为人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按照法律规范的要求调整自己的行为。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实施行政处罚并纠正违法行为,应当做到的是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处罚与教育相结合,一方面是说要对违反行政管理法律规范的行政相对人进行惩罚,另一方面也要教育他们自觉遵守法律。
    教育政策的作用
    教育政策的一般作用概括为:导向作用、协调作用、控制作用和规范作用等。
    (1)导向作用。导向作用是指教育政策对人们的教育行为和教育活动的发展方向具有引导作用。
    (2)协调作用。协调作用是指教育政策对教育发展过程中的各种失衡状态的制约和调节能力。
    (3)控制作用。控制作用是指教育政策制定者通
    
     该内容由 毕日东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1/31 14:03: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