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合同没有到期,因为快要终止合同,有赔偿吗 |
释义 | 合同没有到期提前终止的,是属于合同违约的行为。如果合同有约定的,依合同约定,没有约定的,可以要求违约方按实际损失赔偿。 一、合同违约金约定不明应如何处理 合同违约金约定不明应处理的方法是: 1、双方约定违约金的,一方违约时按合同约定处理。如果双方在合同中没有约定违约金,违约金一般等于违约造成的实际经济损失。此时,损失方应提供因对方违约造成损失的证据,并主张赔偿; 2、当事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金额应当相当于违约造成的损失,包括履行合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约方订立合同时预见或者应当预见的违约造成的损失。 二、合同上无故终止怎么赔偿 无故终止合同属于合同违约的情形,按合同的约定赔偿,合同没有约定的,按实际造成的损失赔偿。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三、合同解除后违约责任怎样承担 合同解除后违约责任应当按照合同违约条款的规定承担。没有约定的,受害人可以合理选择要求对方承担修理、重作、更换、退货、降价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根据规定合同解除后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要求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合同因违约解除的,解除权人可以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八十四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注:民法典将于2021年1月1日起生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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