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丈夫去世后,妻子没有义务养公婆,因为儿媳不属于法定赡养人,没有相应的赡养义务。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这里的子女不包括儿媳。赡养人的配偶应当协助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但丈夫去世,夫妻关系就不再存续,其妻子没有协助赡养的义务。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十六条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 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 第一千零六十七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第一千零七十四条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 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