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1、如果知道该军人驻地和部队番号的,那么就可以直接去信部队团以上政治部(现在一般就是旅政治部),要明白军队绝对不容侵犯人民利益的事情的,深信部队唯一对外(地方组织和公民)窗口,绝对庇护自己的军人,而会比法院还要严密的要求欠钱的军人还钱的。 2、另外比较复杂的时间较久的,就是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军事法院管辖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二条规定,也可以限部队所属的军事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军事法院管辖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二条 下列民事案件,地方当事人向军事法院提起诉讼或者提出申请的,军事法院应当受理: (一)军人或者军队单位执行职务过程中造成他人损害的侵权责任纠纷案件; (二)当事人一方为军人或者军队单位,侵权行为发生在营区内的侵权责任纠纷案件; (三)当事人一方为军人的婚姻家庭纠纷案件; (四)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的不动产所在地、港口所在地、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在营区内,且当事人一方为军人或者军队单位的案件; (五)申请宣告军人失踪或者死亡的案件; (六)申请认定军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案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