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正当防卫和紧急避险的差异点在哪里? |
释义 | 法律分析:一、正当防卫和紧急避险的差异点在哪里? 正当防卫和紧急避险的区别有: 1、危险来源不同,正当防卫的危险来源是人的非法侵权;紧急避险的危险来源广泛,可以是非法侵权,也可以是自然灾害和动物侵权; 2、紧急避险必须是出于迫不得已,正当防卫没有这样的要求; 3、对主体的要求不同,紧急避险要求主体不具有特定身份,而且正当防卫没有这样的要求,任何人都有正当防卫的权利; 4、避险保护合法利益,损害合法利益,在这种情况下,如何选择法律,两害相全取其轻,避险保护的利益必须大于避险行为损害的第三方的利益,如果等于或小于损害的利益,避险就没有意义,法律也没有保护的必要; 5、实施对象不同,正当防卫只能对不法侵权人实施,紧急避险必须向第三方实施。 二、正当防卫、紧急避险的刑事责任 《刑法》 第二十条 【正当防卫】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第二十一条 【紧急避险】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采取的紧急避险行为,造成损害的,不负刑事责任。 紧急避险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第一款中关于避免本人危险的规定,不适用于职务上、业务上负有特定责任的人。 刑事法律规范之中,明确规定了需要承担刑事责任的最低年龄是14周岁,故此,对于低于此年龄限制的公民来说,不管是否实施了犯罪行为,也不管犯罪情节是否严重,法院都不会去量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条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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