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人死了个人社保与住房公积金怎么办?继承人可以从社保与住房公积金中拿到:(1)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积累额;(2)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余额;(3)丧葬补助费;(4)一次性抚恤金;(5)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三款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章基本养老保险第十四条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记账利率不得低于银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征利息税。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第四章“工伤保险”项目中,第三十八条第八类“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第五章“失业保险”项目中第四十九条,”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参照当地对在职职工死亡的规定,向其遗属发给一次性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所需资金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个人死亡同时符合领取基本养老保险丧葬补助金、工伤保险丧葬补助金和失业保险丧葬补助金条件的,其遗属只能选择领取其中的一项。以上就是对于人死了个人社保与住房公积金怎么办的问题的回答,希望对你有帮助
该内容由 赵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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