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防汛防台抗旱预案在什么情况下应修订 |
释义 | 防汛防台抗旱预案应修订的情况如下: 1、为建立统一领导、分级管理、部门配合的应急管理体制,指导和规范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做好台风、城市旱涝等灾害的防范与处置工作,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能力,保证防汛防台抗旱工作有序、有效进行,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社会稳定,保障经济社会健康持续发展; 2、以人为本,预防为主。防汛防台抗旱工作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把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做到居安思危,常备不懈,以防为主,防抗结合; 3、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省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明确厅内各相关机构的职责及应急工作程序,积极指导和督促各地开展防汛防台抗旱应急处置工作; 4、依法实施,科学调度。坚持依法防汛防台抗旱和抢险救灾,规范防汛防台抗旱行为,防汛防台抗旱和抢险救灾工作实行统一部署,因地制宜、突出重点、兼顾一般、科学调度、优化配置,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努力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 5、 统筹协调,快速反应。统筹安排各部门应急工作任务,加强各部门的协调与合作,密切配合,保证重大信息及时报告、准确传递,及时高效地开展预防和应急处置。 法律依据 《自然灾害救助条例》 第三条 自然灾害救助工作实行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领导负责制。 国家减灾委员会负责组织、领导全国的自然灾害救助工作,协调开展重大自然灾害救助活动。国务院民政部门负责全国的自然灾害救助工作,承担国家减灾委员会的具体工作。国务院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全国的自然灾害救助相关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或者人民政府的自然灾害救助应急综合协调机构,组织、协调本行政区域的自然灾害救助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自然灾害救助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本行政区域的自然灾害救助相关工作。第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自然灾害救助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建立健全与自然灾害救助需求相适应的资金、物资保障机制,将人民政府安排的自然灾害救助资金和自然灾害救助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第五条 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以及红十字会、慈善会和公募基金会等社会组织,依法协助人民政府开展自然灾害救助工作。 国家鼓励和引导单位和个人参与自然灾害救助捐赠、志愿服务等活动。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