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必须公开招标的范围 |
释义 | 必须公开招标的范围的规定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三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下列工程建设项目包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必须进行招标: (一)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 (二)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 (三)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 前款所列项目的具体范围和规模标准,由国务院发展计划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订,报国务院批准。 法律或者国务院对必须进行招标的其他项目的范围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一、哪些工程必须走招投标程序? 并不是所有工程建设项目都属于必须经过招投标程序。 根据《招标投标法》和国家计委《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的规定: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 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 上述三类项目包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如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必须进行招标: 1、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4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2、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3、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二、招投标法律法规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规定、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铁路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实施办法、通信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暂行规定、民航专业工程及货物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公路工程施工监理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公路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第三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下列工程建设项目包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必须进行招标: (一)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 (二)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 (三)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 前款所列项目的具体范围和规模标准,由国务院发展计划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订,报国务院批准。 法律或者国务院对必须进行招标的其他项目的范围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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