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医疗废物的分类包含: 1.感染性废物 感染性废物是指携带病原微生物具有引发感染性疾病传播危险的医疗废物,包括被病人血液、体液、排泄物污染的物品,传染病病人产生的垃圾等医疗废物塑料制品; 2.病理性废物 病理性废物是指在诊疗过程中产生的人体废弃物和医学试验动物尸体,包括手术中产生的废弃人体组织、病理切片后废弃的人体组织、病理腊块等; 3.损伤性废物 损伤性废物是指能够刺伤或割伤人体的废弃的医用锐器,包括医用针、解4剖刀、手术刀、玻璃试管等; 4.药物性废物 药物性废物是指过期、淘汰、变质或被污染的废弃药品,包括废弃的一般性药品废弃的细胞毒性药物和遗传毒性药物等; 5.化学性废物 化学性废物是指具有毒性、腐蚀性、易燃易爆性的废弃化学物品,如废弃的化学试剂、化学消毒剂、汞血压计、汞温度计等。 一、医疗废物处置原则 医疗废物处置原则: 1.严禁将医疗废物置于生活垃圾中 2.在盛装医疗废物前,应当对医疗废物包装物或者容器进行认真检查,确保无破损、渗漏和其它缺陷。 3.放入包装物或者容器内的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伤性废物不得取出。 4.损伤性废物(如针头、刀片、缝合针等)放入专用防刺伤的锐器盒中,运送时不得放入收集袋中,以防运送时造成锐器伤。 5.可疑或确诊的传染病病人的废物需消毒,用双层收集袋收集,以防收集、运送时泄漏、扩散、污染。并在收集袋上特别说明的地方写明具体情况。 二、医疗废物处理公司资质 医疗废物处理公司资质: 1.具有符合环境保护和卫生要求的医疗废物贮存、处置设施或者设备; 2.具有经过培训的技术人员以及相应的技术工人; 3.具有负责医疗废物处置效果检测、评价工作的机构和人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