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人民法院对于民间借贷纠纷案件的事实审查较为严格,不会简单地凭惜借条、借款合同认定借款事实,而是对借款原因、借款事实、借款来源、借款给付等情况均予以查明,综合判断后作出裁决。由于民间借贷关系涉及给付、资金流转、资金履行等多种环节,因此对证据关联性的要求甚为严格,有些案件无法简单地运用'优势证据'原则加以判断。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第六百六十九条 订立借款合同,借款人应当按照贷款人的要求提供与借款有关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真实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