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劳动仲裁归属哪个行政部门 |
释义 | 一、劳动仲裁归属哪个行政部门 1、劳动仲裁归属劳动行政部门,劳动仲裁的具体步骤如下: (1)争议发生后一年内申请仲裁,递交仲裁申诉书; (2)仲裁委员会收到申诉书之日起五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 (3)仲裁庭开庭五日前书面通知双方当事人; (4)开庭,明确请求,答辩,调查事实,举证质证,辩论,陈述; (5)调解; (6)调解不成,裁决; (7)不服裁决起诉。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十七条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和适应实际需要的原则设立。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可以决定在市、县设立;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决定在区、县设立。直辖市、设区的市也可以设立一个或者若干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按行政区划层层设立。 二、申请劳动仲裁的条件有哪些 1、申请仲裁人应为劳动争议的当事人; 2、当事人申请仲裁的事项是与劳动权利义务有关的劳动争议; 3、当事人应在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受侵害之日起一年内申请仲裁; 4、当事人应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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