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年假的折算规定是什么 |
释义 | 1、符合休假资格的新入职员工当年度年休假=(当年度剩余日历天数÷365)×全年应享受天数;2、离职时年休假=(当年度已过日历天数÷365)×全年应享受天数-当年度已休天数。单位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职工年休假。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单位因生产、工作特点确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可以跨1个年度安排。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假。对职工应休未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离职年假怎么折算 1、在辞职期间,做好工作交接安排后,可申请休完年假。 2、如不须补休年假的,可将未休年假折成薪金予以补偿。根据职工应休而未休的年假天数,按照其日工资的300%(含原工资)支付应休年假工作日的工资报酬。 但对于员工主动提出离职的,并且是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这种情况用人单位就无需支付员工当年度应休未休年休假的工资报酬。 公司不给休年假又不给补偿的,员工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公司在员工申请休年假的时候应该保障员工这一权利,若是不予的,就是违法行为,员工就可以以此为理由解除两方的劳动合同,并要求经济补偿。 另外,公司不安排休年假也不补偿的行为,属于行政法规规定的用人单位违约、违法行为的其他情形。 年假折算工资怎么计算 年假折算工资的,一般是按照日工资的三倍进行。根据我国《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规定,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单位因生产、工作特点,确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可以跨1个年度安排。 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假。对职工应休未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法律依据 《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五条 职工新进用人单位且符合本办法第三条规定的,当年度年休假天数,按照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折算确定,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享受年休假。 该内容由 尹利兵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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