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转让协议怎样写有效 |
释义 | 转让合同是当事人就有关标的物的转让事项所达成的协议,是平等的当事人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简单来说,合同就是两个以上法律地位平等的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的协议,转让合同也不例外。转让合同是为双方合意签订的,只要双方同意并签字(盖章或者手印),合同即生效(不包含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并受法律保护。当然如果有见证人作证更好,或者可以找公证处公证一下。 合同的内容可包含以下几方面: 1、双方姓名、住址等; 2、转让财产的清单、数量、价格、总额; 3、付款方式; 4、转让日期; 5、其他相关问题; 6、出现纠纷时如何解决(仲裁或者诉讼等); 7、相应附件。 一、什么是债权转让合同纠纷 债权人与受让人间就原合同债权的转让而订立的合同,即为债权转让合同。债权转让的条件包括:一是存在有效的债权;二是债权依据法律和合同不存在不得转让的情形;只是债权人与受让人的转让意思表示一致。债权转让既可以是全部债权的转让,也可以是部分债权的转一让,债权转让合同生效后,原合同权利义务的具体内容并末改变,只是权利义务的主体发生了变化。纠纷的处理方式有两种:协商处理和到法院起诉。只要双方能就纠纷达成一致,就可以协商处理,否则就只能到法院起诉处理。 二、股权转让协议未办理工商登记能不能生效 股权转让协议生效与股权转让生效时间不一致,协议生效后股权转让生效。股权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是股权转让,本质上是处分其所有股权。 无论是公司变更登记还是工商变更登记,都不是股权转让合同的只要股权转让合同是当事人的真实意图,符合法律规定的转让条件,就应当确定股权转让合同的效力。股东名册变更登记或者工商变更登记,只有股权转让合同生效履行后才能进行。股权转让合同未生效的,不可能发生股权转让的后果,不可能进行股东名册变更登记或工商变更登记。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九十条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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