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软件著作权的命名规则是什么? |
释义 | 法律分析:一、软件著作权的命名规则是什么? 软件著作权名称要求为企业商品名称或商标,加上软件使用加上系统或软件结尾。软件的全名以系统或者是软件结尾的软件名称。软件名称的结尾必须是平台、系统以及软件的结尾。除此之外,软件版权不保护名称,可以进行重命名。 二、专利与软件著作权的主要差别是什么 1、定义不同 软件著作权是指软件的开发者或者其他权利人依据有关著作权法律的规定,对于软件作品所享有的各项专有权利; 专利是由政府机关或者代表若干国家的区域性组织根据申请而颁发的一种文件,获得专利的发明创造在一般情况下他人只有经专利权人许可才能予以实施。 2、法律依据不同 软件著作权保护主要依据《著作权法》和《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 专利的保护主要依据《专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知识产权法》。 3、申请方式不同 软件著作权写完就自然受到保护,不需要经过审核,提交材料符合规范就可以获得; 专利需要经过形式审查和实际审查,要满足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等诸多要求,才能够受到保护。 4、审批周期不同 之前公布的实用新型专利审查周期延长至7-14个月,众所周知,发明专利向来申请难度就大,审查周期较长,而软件著作权相比之下周期就短很多。 5、简易程度不同 软件著作权获权简单,维权简单,保护力度弱,产生的效益通常是收取授权费用; 专利获权困难,维权复杂,保护力度强,产生的效益大而且持久。 法律依据:《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第八条软件著作权人享有下列各项权利:1、发表权,即决定软件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2、署名权,即表明开发者身份,在软件上署名的权利;3、修改权,即对软件进行增补、删节,或者改变指令、语句顺序的权利;4、复制权,即将软件制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权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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