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中山市如何办理离婚手续 |
释义 | 中山市离婚手续在婚姻登记处办理,需双方亲自到户口所在地的登记机关申请。机关将审查离婚申请,确认双方真实意愿和事项合适后,予以登记并发放离婚证。不符合条件的将被拒绝登记。如有弄虚作假,可申请撤销并提起行政诉讼。 法律分析 中山市离婚手续在婚姻登记处办理,流程如下: 1、申请。协议离婚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不得委托他人代理。申请时各方应持户口证明、居民身份证明、所在单位或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介绍信、离婚协议书、结婚证等,以便登记管理机关查明当事人身份,确定管辖权; 2、审查。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在受理当事人的离婚登记申请后,应当在一个月内进行审查,在审查过程中,应全面了解协议的内容,尤其是注意双方当事人请求离婚的意思表示是否真实,子女抚养、夫妻一方的生活困难帮助、分割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是否合适; 3、登记。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审查后,对符合离婚条件的,应予登记,发给离婚证,注销结婚证;对于不符合法定条件不予登记的,应以书面形式说明不予登记的理由,夫妻关系从当事人领取离婚证时起解除。离婚的当事人一方不按照离婚协议履行应尽义务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4、撤销。申请离婚的当事人弄虚作假、骗取离婚登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应当撤销离婚登记,对离婚的当事人宣布其解除婚姻关系无效并收回离婚证,如果当事人认为其符合离婚条件,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结语 中山市离婚手续在婚姻登记处办理,申请时需双方亲自前往,不得代理。审查过程中需注意双方意愿真实性、子女抚养等事项是否合适。符合条件的将予以登记,发放离婚证。如一方不履行义务,可向法院提起诉讼。若弄虚作假,登记处将撤销离婚登记,对当事人宣布解除婚姻关系无效。对复议决定不服,可提起行政诉讼。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第五十五条 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条件是: (一)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 (二)要求离婚的夫妻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三)双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四)当事人持有离婚协议书,协议书中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五)当事人持有内地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中国驻外使(领)馆颁发的结婚证; (六)当事人各提交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七)当事人持有本规范第二十九条至第三十五条规定的有效身份证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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