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在 房屋租赁合同 到期前,可以和现在的房东联系(或者通过中介和房东联系),明确到期后不再续租,但由于疫情不可抗力又不能及时搬家,应和房东协商向房东支付一定的保管费或者按日租金交付一定的费用。如果最终租金损失太大而房东又不愿意通融的话,可以选择 诉讼 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法院一般会基于公平原则,要求各方对于不可抗力所造成的损失进行分摊。 《 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条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民事义务的,不承担 民事责任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不可抗力是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法律客观: 《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进一步帮扶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缓解房屋租金压力的指导意见》第二条 (一)推动对承租国有房屋用于经营、出现困难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免除上半年3个月房屋租金。转租、分租国有房屋的,要确保免租惠及最终承租人。 (二)中央所属国有房屋出租的,执行房屋所在地对出现经营困难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房屋租金支持政策。因减免租金影响国有企事业单位业绩的,在考核中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认可。 (三)对承租非国有房屋用于经营、出现困难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鼓励出租人考虑承租人实际困难,在双方平等协商的基础上,减免或延期收取房屋租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