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拍卖房子的安置费 |
释义 | 可以申请安置费。成交后,由法院出具协助执行通知书和裁定,持《拍卖成交确认书》到相关部门办理产权转移手续。如果是二套以上的房产,不存在提问中涉及的问题;如果是唯一的房产,则应当符合法律规定的,诸如提供5-8年的房租等规定,这与被执行人有无正式工作无关。对于唯一的房产,在符合法定情形时,仍然是可以查封拍卖的。 一、门面房拍卖期间的租金交谁 拍卖的买受人成功竞得房产后,就也取得的房产的收益权,包括租金收益。以买受人取得法院出具的拍卖裁定书为准。裁定书上注明的拍卖成交日期后的房产租金收益,承租人应付给买受人。如果法院裁定承租人将房租交给法院,房主就不能再收房租了。 二、法院拍卖房产程序有哪些 法院拍卖房产程序如下: 1、去房管局查封被执行人的房屋产权; 2、委托评估公司评估房屋价值; 3、评估结果出来后,拍卖保留价根据评估价值确定; 4、委托拍卖公司拍卖房屋。拍卖活动由拍卖公司组织实施; 5、拍卖成交的,法院作出裁定,确定拍卖结果的法律效力; 6、无人拍卖或者拍卖失败的,法院可以在第一次拍卖保留价格的基础上降价10-20%,再次委托拍卖公司拍卖; 7、二次拍卖仍失败的,法院可以在此基础上降价拍卖。拍卖房屋最多可以拍卖三次。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三十二条拍卖成交的,拍卖机构可以按照下列比例向买受人收取佣金:拍卖成交价200万元以下的,收取佣金的比例不得超过5%;超过2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不得超过3%;超过1000万元至5000万元的部分,不得超过2%;超过5000万元至1亿元的部分,不得超过1%;超过1亿元的部分,不得超过0.5%。采取公开招标方式确定拍卖机构的,按照中标方案确定的数额收取佣金。拍卖未成交或者非因拍卖机构的原因撤回拍卖委托的,拍卖机构为本次拍卖已经支出的合理费用,应当由被执行人负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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