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企业所得税执行的是季度预缴,年度汇算的形式进行的征缴,具体的账务处理如下: 每个季度末,进行所得税的计提, 借:所得税费用, 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次月进行预缴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 期末需要进行结转, 借:本年利润, 贷:所得税费用。 企业所得税执行的是季度预缴,年度汇算的形式进行的征缴,具体的账务处理如下: 每个季度末,进行所得税的计提, 借:所得税费用, 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次月进行预缴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企业所得税实行按月提取,季度交纳、全年清算汇缴的办法;所谓预交,就是按照累计利润总额乘以税率减去以前已交税金,就是需要预交的数额 ,这个数额不是最后的实际数,通过清算汇缴的纳税调整,全年还要通算。 企业预缴所得税的会计分录,应设置“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科目以及“银行存款”科目进行核算,补计提时则应设置“所得税费用”科目进行核算。 企业所得税是对我国境内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征收的一种所得税。其税目主要包括销售商品收入、提供劳务收入、转让财产收入、股息收入、利息收入、租金收入、特许权使用费收入、捐赠收入和其他收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第五十三条 企业所得税按纳税年度计算。纳税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企业在一个纳税年度中间开业,或者终止经营活动,使该纳税年度的实际经营期不足十二个月的,应当以其实际经营期为一个纳税年度。 企业依法清算时,应当以清算期间作为一个纳税年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