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夜间施工许可在哪里办理 这个一般是地方性法规或一些部门规章或文件才有的东西,很难细化,根据我国有关法律规定,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禁止夜间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但抢修、抢险作业和因生产工艺上要求或者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除外。因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必须有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其有关主管部门的证明。前款规定的夜间作业,必须公告附近居民。 二、办理程序 (一)申请 申请人将建筑工程夜间施工许可申请表及相关材料报各区县行政审批大厅或环保部门。 申报提交的材料: 1.《建筑工程夜间施工许可申请表》 2.建筑工地施工单位组织结构代码证和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3.建筑施工许可证或建设施工合同复印件 4.重点工程概况及相关批文 其中,续办项目承建单位可不再报送组织机构代码证、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建筑施工许可证或建设施工合同复印件。 (二)受理 接件部门负责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审查符合审批条件后签收,移交经办部门,并办理移交手续;对初审不符合审批条件的由接件部门直接通知申请单位,书面告知理由。 (三)审查 经办部门依法对施工情况及周围环境情况进行核查。 三、许可条件 (一)因生产工艺或特殊需要必须夜间连续作业的,需有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等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 (二)市政设施建设及维护项目、市政府确定的城市基础设施类重点工程必须进行夜间施工的,需有分别由市政、市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