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1.办理:须带本人身份证、学历证明、本人近期免冠一寸照片两张到本街道兵役登记站进行兵役登记。历年已登记并已领取《兵役证》的适龄公民,应携证履行兵役登记年度审证手续。 2.领证:由街道人民武装部填写兵役登记表报区兵役机关,区兵役机关发放《兵役证》。 3.审证:对历年领取兵役证的适龄对象,兵役登记时,由街道人民武装部签署审验意见并加盖审验章 4.办理时间:根据上级兵役机关统一规定时间办理。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征兵政治审查工作规定》第五条征兵政治审查的内容包括:应征公民的年龄、户籍、职业、政治面貌、宗教信仰、文化程度、现实表现以及家庭主要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成员的政治情况等。征兵政治审查应当以应征公民本人现实表现为主要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