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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老师公寓可以进行买卖嘛?
释义
    不可以。国有土地所有权不可以转让。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转让,应当按照规章办理过户登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章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
    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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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5 10:03: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