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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禁止以什么为原料制造塑料制品
释义
    法律分析:禁止以医疗废物为原料制造塑料制品。
    一、走私废物罪立案标准是什么?
    走私废物罪的立案标准是:如果具有走私国家禁止进口的危险性固体废物合计达到一至五吨;非危险性固体废物合计达到五至二十吨;限制进口的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合计达到二十至一百吨等情形的,公安机关应当予以立案。
    二、中国刑法走私废物罪怎么定罪
    我国公安机关对于构成走私废物罪的犯罪分子,适用的具体立案标准如下:
    1、未经许可,走私国家限制进口的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液态废物分别或者合计达到二十吨以上不满一百吨的;
    2、走私国家禁止进口的废物并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
    三、走私废物罪的认定标准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海关监管制度和国家禁止固体废物、液态废物和气态废物进境的制度。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海关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逃避海关监管,将境外的固体废物、液态废物、气态废物运输进境的行为。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自然人和单位均可构成本罪的主体。主观方面由故意构成,即明知是境外的固体废物、液态废物、气态废物,却逃避海关监管,将其偷运入境。
    法律依据:《关于扎实推进塑料污染治理工作的通知》二、狠抓重点领域推进落实
    (一)加强对禁止生产销售塑料制品的监督检查。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要开展塑料制品质量监督检查,依法查处生产、销售厚度小于0.025毫米的超薄塑料购物袋和厚度小于0.01毫米的聚乙烯农用地膜等行为;按照《意见》规定的禁限期限,对纳入淘汰类产品目录的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一次性塑料棉签、含塑料微珠日化产品等开展执法工作。各地工业和信息化部门要会同相关部门按照当地政府部署要求,组织对辖区内涉及生产淘汰类塑料制品的企业进行产能摸排,引导相关企业及时做好生产调整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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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6 14:2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