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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第二次起诉离婚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释义
    一、第二次起诉离婚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1、第二次起诉离婚需要准备材料如下:
    (1)原告方的身份证原件;
    (2)双方夫妻关系的证明;
    (3)夫妻共同财产的证明;
    (4)有子女的还应当提交子女的出生证明、户口簿;
    (5)二次起诉离婚,原告还要从法院开具判决生效单。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起诉离婚程序是什么
    1、立案,法院在接到起诉状后,符合立案条件的,法院会在立案后5个工作日内将起诉状副本送达给您的配偶。您的配偶在接到起诉状副本后,15日内提交答辩状;
    2、调解,在审理离婚材料后,法院不会立即进行庭审,而是在庭审前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才会开庭审理;
    3、开庭审理。最后,根据庭审情况,会再进行调解,调解不成后,即另行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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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 8:09: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