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上海市人大制定浦东新区法规,这意味着,上海浦东获得了经济特区的立法权,也成了事实上的特区。这为浦东新区下一步在金融、外贸等方面的改革提供了特事特办的依据,扫除了浦东发展的法律障碍。浦东虽然不像一些人炒作的成立浦东市,但成了上海的特区。浦东GDP总量已经超过1.3万亿,即使独立成市,体量也没问题。但浦东获得立法权的最大价值不在于此,而在于一些重要领域的闯和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国家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和尊严。 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 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