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普通发票地址错了有影响吗 |
释义 | 不会有大的影响,因为普通发票不需要进行认证的。遇到这种情况,最稳妥的办法,就是及时退回让对方重开,做到有备无患。如果是说开具发票时,对购货方的地址填写错了。如果是这样,可以作废该发票,重新开具。如果已经交给购货方了,可以全联次追回来作废、重开。 纳税人识别号、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出现错误,属于开票错误而作废的条件,其他不影响发票认证的错误,地址写错一个字,电话,开户行,购买方名称开错了,均不作为发 票作废的条件。 根据现行增值税专用发票填开相关规定,专票密码主要依靠发票代码、号码、开票日期,金额税额,购销双方税号这七项要素生成,所以只要不是涉及这七项要素少字符,其他的诸如地址电话、开户信息少字,是不影响认证抵扣和入账报销;但一定要及时或通知对方或自行维护。 一、增值税普通发票的格式、字体、栏次、内容与增值税专用发票完全一致,按发票联次分为两联票和五联票两种,基本联次为两联,第一联为记账联,销货方用作记账凭证; 第二联为发票联,购货方用作记账凭证。此外为满足部分纳税人的需要,在基本联次后添加了三联的附加联次,即五联票,供企业选择使用。 二、增值税普通发票第二联(发票联)采用防伪纸张印制。代码采用专用防伪油墨印刷,号码的字型为专用异型体。各联次的颜色依次为蓝、橙、绿蓝、黄绿和紫红色。 三、凡纳入“一机多票”系统(包括试运行)的一般纳税人,自纳入之日起,一律使用全国统一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并通过防伪税控系统开具。 对于一般纳税人已领购但尚未使用的旧版普通发票,由主管税务机关限期缴销或退回税务机关;经税务机关批准使用印有本单位名称发票的一般纳税人,允许其暂缓纳入“一机多票”系统,以避免库存发票的浪费,但最迟不得超过年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七条 增值税专用发票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确定的企业印制;其他发票,按照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的规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机关确定的企业印制。禁止私自印制、伪造、变造发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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