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1、申请人必须具有中山市的常住户口或者有效的居留身份证明;2、申请人必须在中山市连续正常缴纳公积金1年以上;3、申请公积金贷款的额度不得超过借款家庭成员退休年龄内公积金额度总数的2倍;4、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年限至申请人法定退休年龄后五年,即男满65周岁、女满60周岁,最长贷款年限30年;5、申请人如果申请的期限在1年以内的,实行的到期一次性归还本金和利息,如果申请贷款的期限在1年以上,则是按照每月按期还款。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