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增值税申报错误是否可以更正申报? |
释义 | 增值税申报错误可以更正申报吗 网上申报系统只允许申报成功的税种进行更正申报,并且在允许更正申报时间范围内的(月报即为:当月结束前,季报即为:下一个季度末到来前),并且针对一个税种,纳税人只能存在一笔成功的更正申报。1.只有小规模纳税人可以更正最近一个已申报征期的增值税数据,比如:(1)按月申报,2017年1月全月可以更正所述2016年12月增值税申报数据。(2)按季申报,2017年1~3月可以更正所属2016年4季度增值税申报数据。2.征期内,已缴纳税款或已开具“缴税凭证”的无法撤销申报,可以进行更正申报。只能修改后的应补(退)税额大于修改前的数据,才可以进行更正申报。3.更正申报目前只支持更正一次。 电子罚款单工作人员操作错误,能否更正? “罚款”是种行政处罚,用人单位不具“罚款权”。如果用人单位存在克扣、恶意罚款的行为,可以到当地有管辖权的劳动监察大队反映和投诉,或者可以选择通过提起劳动仲裁维权。罚款是行政处罚的种类之一,只能由行使国家权力的行政机关或者法律授权行使行政权力的机构行使,用人单位不具有“罚款权”。单位应依法完善自己的管理制度,如果员工因工作失误造成损失,或出现考勤不达标、违纪等情况,可依据内部管理制度进行经济方面的扣减。但扣减款项不能超过月工资的20%,扣后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七条用人单位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和经济效益,依法自主确定本单位的工资分配方式和工资水平。第四十八条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最低工资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报国务院备案。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第五十条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网上申报个税操作流程 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填写报表→正常工资薪金收入(外籍人员工资薪金收入)→导入→确定→修改应发工资→生成申报数据→申报及反馈(选择证书,密码)→申报→反馈(显示申报成功)→税款缴纳(交纳成功后)→申报及反馈→获取反馈,if提示扣款已发起→返回首页→申报及反馈→获取反馈 电子罚款单工作人员操作有误,可以更正吗? “罚款”是种行政处罚,用人单位不具“罚款权”。如果用人单位存在克扣、恶意罚款的行为,可以到当地有管辖权的劳动监察大队反映和投诉,或者可以选择通过提起劳动仲裁维权。罚款是行政处罚的种类之一,只能由行使国家权力的行政机关或者法律授权行使行政权力的机构行使,用人单位不具有“罚款权”。单位应依法完善自己的管理制度,如果员工因工作失误造成损失,或出现考勤不达标、违纪等情况,可依据内部管理制度进行经济方面的扣减。但扣减款项不能超过月工资的20%,扣后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七条用人单位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和经济效益,依法自主确定本单位的工资分配方式和工资水平。第四十八条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最低工资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报国务院备案。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第五十条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网上纳税申报的操作方法 申报流程:1. 登录――核对日期(密码1)――系统维护――纳税核定―――基本信息维护――输入税号――保存退出;2. 重进软件――系统维护――纳税核定――申报表选择――选择完保存显示到主界面;3. 数据传输――其他传输――设置通讯参数(只填写注册码,选择互联网)――其他传输――字典信息下载――远程――下载成功退到主界面;4.系统维护――纳税核定――基本信息维护――查看下载信息是否正确;5. 增值税:(上网)――数据传输――其他传输――销项发票下载――远程――提示下载成功――确认退出――进项发票下载――远程――提示下载成功――退出到主界面;发票处理――销项发票――普通发票数据录入(a:想要录入需先点击“增加”;b:含税销售额指实际销售额不包括作废发票额;c:税率一次只能选一种;d:发票份数指总份数包括作废发票数)――可对其修改删除――保存返回即可――销项发票――无票销售录入――方法同普通发票――保存返回――进项发票―其他进项发票数据录入――录入方法同普通发票――保存退出――进项发票――货物运输发票数据录入――录入方法同普通发票――保存返回;7. 报表填写――增值税――填写各表(增值税附表三和四由系统自动生成)――各表填写完毕后一定要保存退出――数据审核――单击“审核”――审核成功――确定返回到主界面;8. 上网――数据传输――数据上报――生成数据――远程上报――提示申报成功――确认返回到主界面;9. 上网――数据传输――数据上报――申报情况反馈信息――查询打印――选择报表打印即可(A4)。注意:a: 第一次使用时,需1 ,4条,平时需5-9条。b: 最后把表送国税局,报税,时间每月1至12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二十五条 该内容由 李旺平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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