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破产了还不起债怎么办 |
释义 | 破产了还不起债的,如果已经进行了破产清算,经过清算后还没有财产可以用来还债的,则债务就无法再偿还; 如果是申请了破产,但尚未进行破产清算的情况下还不起债的,应当成立清算组清算公司的财产,然后用清算所得的财产来偿还公司欠的债务。 一、在民法上有债权债务纠纷的企业能否注销 公司有债权债务纠纷的情况下,是不可以注销的。公示注销应当先进行清算,公司的财产不能清偿所有债务的,就会进行破产清算,如果破产企业没有可供分配的财产时,破产清算就会结束,可以注销公司。未经依法清算即被注销的,以该企业法人的股东、发起人或者出资人为当事人。我国《公司法》规定,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应当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公司经人民法院裁定宣告破产后,清算组应当将清算事务移交给人民法院。 二、公司破产强制执行需要什么手续 强制执行期间公司破产的,法院应当中止破产的强制执行,对于被执行的财产应当依法解除相应的保全措施,此时公司成立清算组对财产、债务债权进行清算,债权人应当向清算组申报债权。然后公司进行清算后所得的财产,应当用来偿还债权人的债务。 三、公司宣布破产的流程 公司宣告破产的流程:首先由债权人或者债务人向法院申请破产;其次法院宣告破产,公司进入破产程序;自人民法院宣告破产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并进驻破产企业;然后清算组对破产企业进行审计、对企业财产进行评估,确定公司价值,并进行登记;最终召开债权人会议,注销原破产公司登记,清算组撤销。经过以上程序,破产企业的破产清算程序才正式终止。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六条,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 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公司财产在未依照前款规定清偿前,不得分配给股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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