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土地征收花卉赔偿标准 |
释义 | 土地征收花卉赔偿标准 在政府府征收土地时,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中,有苗木花卉补偿。具体补偿标准如下: 1、花卉补偿一般要根据花卉的生长阶段、规格特征,以及每亩的合理株数进行补偿。由于花木移植具有季节性和专业化,如果以移裁为主,政府将根据不同季节按苗木价值的20%—40%,予以补偿移栽费用。如果是不能移栽,将根据花卉的市场价值进行补偿; 2、在鲜花收购期,原则上应先收获后用地,并且不予补偿。如果急需用地,则应补偿产值损失。在其它季节只补偿投资成本; 3、如双方对于苗木花卉价值有争议,应由专业部门评估,或由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双方协商解决。 田地被征用怎么赔偿 我国法律规定,因为抢险救灾等的需要,按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国家有权征用土地。临时征用土地的,国家要对原土地使用权人给予补偿。 征用土地的赔偿标准: 一是土地补偿费,根据价格政策,并结合征用的年数,按该土地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来计算补偿的金额。 二是青苗和附着物补偿费,青苗补偿费,按一季农作物的产值来计算。多年生经济林木或别的果木,应根据市场价格,进行适当补偿或作价收购;在发了征地的公告后,突击抢栽的树木及突击抢建的建筑物,不能得到补偿。 若需要长时间征用土地,那么还要付给农民安置补助费,按需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来计算。每个需安置的农业人口,补助费为该土地被征收的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到六倍。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 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将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至少三十日,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召开听证会,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办理补偿登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测算并落实有关费用,保证足额到位,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就补偿、安置等签订协议;个别确实难以达成协议的,应当在申请征收土地时如实说明。相关前期工作完成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方可申请征收土地。 该内容由 仲跻文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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