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新余市企业拆迁补偿标准调整 |
释义 | 新余市企业拆迁补偿标准是根据土地用途制定的,全国各地大致相同,具体标准由省政府制定。补偿费用包括拆迁资产补偿、停产停业损失、拆迁补偿费用和奖励费用等。《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要求市、县级政府对被征收人提供详细的补偿说明。 法律分析 新余市企业拆迁补偿标准,是根据土地的用途补偿的,标准全国每个地方大致相同,具体标准由省政府制定区片综合价,企业拆迁补偿费用主要分为:拆迁资产的补偿费用、停产停业损失、拆迁补偿费用、基于拆迁政策发生的奖励费用等。《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规定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详细的补偿说明。 拓展延伸 新余市企业拆迁政策调整,促进经济发展 新余市近期对企业拆迁政策进行了调整,旨在促进经济发展。根据新政策,企业在拆迁过程中将享受更为优厚的补偿标准,以确保其合法权益得到保障。此举旨在激励企业积极参与拆迁并顺利迁址,进一步推动新余市经济的快速发展。新政策的出台将为企业提供更大的发展空间和机遇,吸引更多投资者前来新余市投资兴业。同时,政府将加大对企业拆迁过程中的协调和服务力度,确保拆迁工作的顺利进行,为企业提供良好的营商环境。这一政策调整有望为新余市带来更多经济增长和就业机会,为全市经济发展注入新的活力。 结语 新余市企业拆迁补偿标准,综合考虑土地用途,全国各地大致相同,具体标准由省政府制定。补偿费用包括拆迁资产、停产停业损失、拆迁补偿费用和奖励费用等。《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要求市县政府详细说明补偿事项。新余市最近调整了企业拆迁政策,旨在促进经济发展。新政策将为企业提供更优厚的补偿,保障其合法权益。政府将加大协调和服务力度,确保拆迁工作顺利进行,为企业提供良好的营商环境。这一政策调整有望为新余市注入新的活力,带来更多经济增长和就业机会。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第二十二条规定因征收房屋造成搬迁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搬迁费;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产权调换房屋交付前,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临时安置费或者提供周转用房。第二十三条规定对因征收房屋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根据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第二十七条规定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后,被征收人应当在补偿协议约定或者补偿决定确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禁止建设单位参与搬迁活动。这些规定当然适用企业拆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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