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交通事故车辆 损坏修复后的折旧费,一、交通事故车辆损坏修复后的折旧费交通事故车辆损坏修复后的折旧费,一般是由当地 交通管理部门 聘请有资格的鉴定机构,进行鉴定的,各地鉴定费用不尽相同,一般机动车在1300-2500之间非机动车一般是300-800元之间。交通事故中车辆损坏,肇事一方除了负责为无责任方修理车辆外,一般不需要支付损坏修复后的折旧费。二、交通事故车辆在 责任认定书 没有下来可以取吗交通事故车辆提取有时限,如伤者对交通事故车辆不保全的话,可以很快取到车的,修车费用由对方交强险付,不足的由你们按责任分担。车辆 发生交通事故 后,交通警察要扣车的,扣车的目的是进行车辆检验,检验完毕,如果对方没有向法院 申请财产保全 ,你就可以取回车了。扣车是用来检定车辆性能的,检定完毕就得放车。根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 规定》第三十八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与检验、鉴定机构约定检验、鉴定完成的期限, 约定的期限 不得超过二十日。超过二十日的,应当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但最长不得超过六十日。公安交管部门应当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机动车行驶证以及 扣押的物品 。对驾驶员逃逸的无主车辆或者经通知当事人30日后仍不领取的车辆,经公告3个月仍不来接受处理的,对扣留的车辆依法处理。 法律客观: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八条 自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因扣留车辆发生的费用由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承担,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当事人领取,当事人逾期未领取产生的停车费用由当事人自行承担。经通知当事人三十日后不领取的车辆,经公告三个月仍不领取的,对扣留的车辆依法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