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1、准备好相应的材料。2、进行申报登记。3、受理工作。对于符合受理规定的发放《受理申请通知书》,对于不符合受理规定的发放《不予受理申请通知书》,对于资料不全的,发出《补正申请通知书》。4、审查工作:卫生行政部门工作人员会依照卫生许可条件及标准进行现场审查。 法律依据: 《食品卫生许可证管理办法》 第十六条 卫生行政部门对食品生产经营者提出的卫生许可证申请,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按照法定的权限、范围、条件与程序,对其必须具备的生产经营条件进行量化评分和审查。必要时,可以要求其提供卫生检验检测报告。 第十七条 卫生行政部门对卫生许可证申请的审查应当包括对申请材料的书面审查和现场实地审查。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受理的卫生许可证申请,可以委托设区的市级卫生行政部门进行现场实地审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