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相关规定,如果辞职后公司不发工资,可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局投诉也可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仲裁委提起仲裁。投诉或者提起仲裁时要收集证据,确认和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的事实。确认劳动关系后,可以要求单位补缴社会保险,补发工资。 法律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四条 仲裁庭对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的案件,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决先予执行,移送人民法院执行。 仲裁庭裁决先予执行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明确; (二)不先予执行将严重影响申请人的生活。 劳动者申请先予执行的,可以不提供担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