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1)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执业的。(2)逾期不校验《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仍从事诊疗活动的,或者拒不校验的。(3)出卖、转让、出借《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4)诊疗活动超出登记范围的。(5)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的。(6)出具虚假证明文件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三十六条 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非法行医,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造成就诊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擅自为他人进行节育复通手术、假节育手术、终止妊娠手术或者摘取宫内节育器,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造成就诊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