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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实际占有房屋但未过户 -户口
释义
    法律分析:
    房屋买卖后未过户,想要收回房屋,也就是不卖了的,可以收回,但构成违约,需要承担违约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五条 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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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2 20:56:46